来源审查及实质性纠正: 2026-10-06.
假设示例,不是已核实客户、税则分类或海关结果。印度香料在迪拜重新包装不会自动形成阿联酋原产地。按19 CFR 134.1评估实际产品、操作与实质性转变,区分原产地和标记义务。
19 USC 1304(g)按1995年1月1日HTS的指定子目/类别豁免(a)/(b)标记,并非所有香料混合物。没有成分/分类证据不要编造代码。豁免不允许虚假自愿Product of UAE声明。1304(i)的10%标记附加税有条件:进口时缺乏必需标记且税款最终核定(liquidation)前未在海关监督下正确标记、出口或销毁;不是不可避免的普遍罚款加换标签。
FDA注册按各设施实际活动/豁免判断。21 CFR 1.226(a)的合格外国后续加工,包括包装,可能豁免前一外国设施;只加标签或微小活动不足。区分包装和装箱,不是两个设施永远都须注册。FDA不要求食品标签展示注册号且不鼓励展示。可以向获授权Prior Notice申报人提供必要正确号码,但不共享账户、密码、PIN或公开示例号码。建议记录:产品/成分、每站操作、分类/原产地证据、标记例外、自愿声明、实际海关通知/清算日期、监督措施/责任人、设施注册、授权交接、审核人/日期/问题;不是FDA表格或海关裁定。食品2026年10至12月续期独立,FDA费零、专业费另计,非产品批准或放行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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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ecfr.gov/current/title-19/chapter-I/part-134/subpart-A/section-134.1
https://www.ecfr.gov/current/title-21/chapter-I/subchapter-A/part-1/subpart-H/section-1.226
https://www.ecfr.gov/current/title-21/chapter-I/subchapter-A/part-1/subpart-H/section-1.2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