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范围与豁免
预先通知针对每个适用的进口或拟进口食品品项,包括人类及动物食品、商业样品和许多礼品。它不是出口商的一次性登记,也不一定是每个集装箱只报一次。豁免包括旅客随身携带的自用食品、制作人从家中寄给个人的自制私人礼品、不离开抵达口岸即再出口的食品、完全由 USDA 管辖的肉类、禽类和蛋制品,以及外交邮袋。必须核实具体条件;商业快递包裹并不自动豁免。
每个食品品项所需资料
准备 FDA 产品代码、食品名称、估计数量及规定的批次代码、生产国与发货国,以及适用的发货人、进口商、所有者、最终收货人、承运人、入境及抵达资料。加工食品须提供制造商名称,并提供注册号、城市和国家,或完整地址及未提供注册号的真实原因。天然状态食品应在已知时提供种植者及种植地点;不知种植者时可按规定提供集货企业资料。不得编造编号或豁免理由。
注册与不同编号
食品设施注册及适用的两年一度续期与预先通知是两项不同义务。FFR 食品注册号不是 DUNS/UFI、FEI 或 PN 确认号。查到 FEI 不证明食品注册有效。获准填写不提供注册号的理由,并不免除设施原有注册义务。PN 不替代 FSVP、食品安全或标签责任。
FDA 必须何时确认?
按21 CFR 1.279,必须在食品抵达美国入境口岸前完成提交并取得 FDA 接收审查的确认:公路至少提前2小时、铁路4小时、航空4小时、水路8小时。国际邮件除外,通过 PNSI 最多提前15个日历日,通过 ABI/ACE 最多提前30个日历日。这是最早申报范围,不是必须等待15或30天。应预留处理时间。
- 海运
- 至少在到达美国港口前8小时
- 空运
- 至少在到达美国机场前4小时
- 铁路
- 至少在到达美国铁路口岸前4小时
- 公路/卡车
- 至少在到达美国边境口岸前2小时
国际邮件与快递
国际邮件必须在食品寄出前申报。私人快递不自动属于国际邮件,应按实际运输方式执行。FDA 截至2027年5月1日的有限暂缓执法政策只涉及邮政服务名称和邮件追踪号码字段,不暂停一般预先通知义务,也不改变寄出前申报的要求。
确认后资料变更
根据21 CFR 1.282,必填资料变更通常须重新申报,并通过原系统取消旧通知。非邮件货物的数量、预计抵达资料及计划运输资料属于列明的例外;邮件的例外为预计邮寄日期。操作前须核对具体条文及时间要求。并非所有变化都需重报,但这些例外不能为迟报免责。
漏报、迟报或资料不足
缺少及时充分通知的食品,可能依21 CFR 1.283被拒绝入境并扣留。应遵从具体 FDA/CBP 指示;更正通知并不保证放行、退运或任何特定结果。未经许可不得移动扣留货物。延误可能带来仓储费用和腐败风险。
应避免的常见错误
不要对新食品品项重复使用旧通知,不要把 FEI 当作 FFR,不要沿用过时的五天上限或颠倒抵达前的期限。保存确认号,切勿将其理解为清关。每次核实运输方式、制造商资料及适用豁免。
服务如何进行
提供产品、制造商或种植者及运输资料供审核;约定范围与收件截止时间后,安排申报并取得确认号。专业服务收件时间与法定期限不同。咨询收悉通知不代表付款、完成申报、FDA 手续完成或获准进口。
常见问题
谁可以提交或传输?
掌握所需资料的人可以作为提交人,也可委托另一人代为传输;二者可以是同一人。进口商、报关行、出口商或美国代理人均须掌握适当资料。美国代理人的身份不自动包含收费申报服务,也不等同于 FSVP 进口商责任。
确认号代表什么?
FDA 确认表示已收到通知供审查,不代表资料准确、批准货物或保证准入。通过 PNSI 申报时,确认号须随货并在抵达时提供;国际邮件须在海关申报单上注明。随个人携带且适用申报要求的食品须附确认文件副本。除上述邮件或随身食品情况外,ABI/ACE 货物通常不需额外 PN 文件,但宜保存参考号码。